↔ 广东轿车车船税增至420元 购买交强险一次缴纳
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开始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小轿车车船税每年由往年的240元/辆提升为420元/辆。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详细]
↔ 海南省:车船税按最小比例上浮 车型税不变
从海口市地税局获悉,海南省关于车船税的征收细则已经报海南省政府审批,可确定的是海南省的车船税浮动将按最小比例上浮,上涨幅度上限为原来的0.5倍……[详细]
↔ 湖南11家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捆绑交强险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今年7月1日起车船税将随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同缴纳,湖南省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华泰保险等11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将成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详细]
↔ 河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出台
根据《河南省〈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车船税缴税标准提高,私家车每年需交360元,较原来标准多交240元;而车辆如果遭到盗抢,车主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详细]
↔ 河北省:6月1日开始受理车船税申报征收工作
日前,河北省地税局宣布,经过紧张的前期准备,车船税开征的条件已经具备,从6月1日起全省开始受理车船税的申报征收工作。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的授权,河北省政府已于4月30日颁布了《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详细]
↔ 北京地税局:关于征收07年度车船税通告
2006年12月31日北京市地税局发出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482号令)经国务院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2007年1月1日起,各区县地税局将暂不受理2007年度的车船税申报征收工作……[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