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7月起征缴 税额上限平均提高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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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车船税7月起征缴 税额上限平均提高1倍
  
  据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根据我国目前车船拥有、使用和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本着简化税制、公平税负、拓宽税基,方便税收征管的原则,国务院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了合并修订,新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7月1日起统一征收车船税,新的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征缴,缴纳税额上限将平均提高一倍左右。
  这位负责人指出,与原来车船使用税相比,新的车船税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改变:一是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了各类企业的车船税制;二是将其由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三是提高了税额标准。根据《条例》,将原车船使用税税额幅度上限提高1倍左右……[详细]
新车船税——政策发布
 相关资料一

 ↔ 国税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保险监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唯一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详细]

 ↔ 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通过(附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已经2006年12月27日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详细]

 ↔ 税务总局、保监会负责人:解读车船税缴纳有关问题

  为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基本工作流程,并规定了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为便于大家理解通知有关精神,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详细]

 ↔ 法制办等三部门就车船税暂行条例答中国政府网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负责人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详细]

何为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新车船税——媒体报道
 
 相关资料二

 ↔ 车船税将随交强险征缴 24家保险公司可代收代缴
  
  新华社:据悉,此次共有24家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列入代收代缴单位范围。按照车船税有关政策和相关征管规定,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警用车是免征车船税的。除此以外的机动车辆,纳税人无法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详细]

 ↔ 车船税7月捆绑交强险征收 保险公司不得减免赠送

  中国青年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称,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需将相关信息据实录入交强险销售信息系统中。不得擅自多收、少收或不收机动车车船税,不得以减免或赠送机动车车船税作为业务竞争手段,不得遗漏应录入的信息或录入虚假信息……[详细]

 ↔ 国家税务总局:7月1日起车船税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法制日报:记者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车船税实施办法或适用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其余地区车船税税额标准也有望在6月底前全部明确。自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将统一由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详细]

 ↔ 明年7月1日起 不缴纳车船税每日扣万分之五滞纳金

  中国证券报: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从明年7月1日起,未在购买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的,将被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详细]

哪些车船可享受减免税?
  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免征车船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管理,也属免税范围;
  二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
  三军队、武警专用车船和警用车船;
  四按有关规定已缴船舶吨位税的船舶;
  五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
新车船税——地方动态
 相关资料三

 ↔ 广东轿车车船税增至420元 购买交强险一次缴纳
  
  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开始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小轿车车船税每年由往年的240元/辆提升为420元/辆。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详细]

 ↔ 海南省:车船税按最小比例上浮 车型税不变

  从海口市地税局获悉,海南省关于车船税的征收细则已经报海南省政府审批,可确定的是海南省的车船税浮动将按最小比例上浮,上涨幅度上限为原来的0.5倍……[详细]

 ↔ 湖南11家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捆绑交强险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今年7月1日起车船税将随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同缴纳,湖南省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华泰保险等11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将成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详细]

 ↔ 河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出台

  根据《河南省〈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车船税缴税标准提高,私家车每年需交360元,较原来标准多交240元;而车辆如果遭到盗抢,车主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详细]

 ↔ 河北省:6月1日开始受理车船税申报征收工作

  日前,河北省地税局宣布,经过紧张的前期准备,车船税开征的条件已经具备,从6月1日起全省开始受理车船税的申报征收工作。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的授权,河北省政府已于4月30日颁布了《河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详细]

 ↔ 北京地税局:关于征收07年度车船税通告

  2006年12月31日北京市地税局发出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482号令)经国务院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2007年1月1日起,各区县地税局将暂不受理2007年度的车船税申报征收工作……[详细]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退还车船税?
  如果已缴纳了车船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出品:道维财税网 责任编辑:陈杨